近期,香港楼市狠政,颇引关注。新政核心内容只有一条:加税。而且是在交易环节加狠税。作为市场化程度很高的房地产市场,香港楼市走过了几十年的起起伏伏,当局在治理楼市泡沫方面的做法和经验,值得我们关注和剖析。
从背景上分析,全球范围的宽松化货币政策,尤其美国QE3的推出,流动性正在向全球蔓延,近段海外热钱积聚香港,对于资产价格形成很大的上涨压力。正如财政司司长曾俊华本月26日在记者会上表示,在流动资金过剩、利率超低的支持下,香港住宅价格在头9个月上升约两成,因此需要推出新的措施。
决定于27日开始,所有非香港永久居民、所有香港和外地注册的公司购买香港住宅时,除缴付一般印花税,还需要缴付15%的“买家印花税”。显而易见,这是针对外来购房需求的政策,而且力度很大,按照料交易总额15%,税率高得有点吓人。
除了这一新增税种外,这次还将另一税种——额外印花税的税负提高了5个百分点。原本,这一税种是2010年11月推出的。这次增加税率之后,情况是这样的:买家在半年内转售房屋,税率为20%,半年至一年之间转售则为15%,一年至三年之间转售则为10%。
不计其他税种,仅二者相加,税率最高已达35%。这在全球范围内,都可称得上最高率税了。比如,当前内地的房产交易环节税种,主要包括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其中,印花税税率仅为0.1%;土地增值税原则按差额实行四级累进制,当前暂免征;契税分两种,普通房1.5%,非普通房3%;个人所税原则上按差额的20%征,实际一般按总额的1-2%征;营业税分为全额和差额两种,税率为5.55%。也即,一套二手房的全部最高税率约为11%,远低于香港。
那么,历史上有没有比香港更疯狂的?韩国!为抑制房价持续上涨,韩国于2005年对于拥有两套以上住宅的家庭,征收转让所得税9%至36%;2006年提高到50%;从2007年起,改为对出售第二套房产的卖主征收50%的资本收益税,对拥有第三套住房征收60%。2006年调低房地产所有税(即物业税)起征点,还计划将1%―3%的税率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