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的房,继父有继承权吗?
福州李先生:房改时单位扣用我的工资将公房卖给了我,当时将房产证做我母亲名字。后来母亲找了新老伴,两年前我母亲去世了,请问我继父有房产继承权吗?
答:你继父作为你母亲的配偶,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有权与你共同继承你母亲的遗产的。如果房屋是单位房改出售给你,但只是借用了你母亲的名义办理房产登记,则你需要证据予以证明该房产不是你母亲的遗产。
办产权证时能否更改名字?
福州郭女士:我是今年买的房子,当时在预售合同上写了我和男朋友的名字,但是首付都是我出的,贷款也只有我一个人的名字,现在已经拿到房屋交接书,还没有交契税,想将来房产证上只有我一个人的名字,是否可以?应如何办理?
答:产权登记是依据已经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的,建议你具体向房地产交易中心咨询如何办理。
丈夫的债务我有连带责任吗?
福州江女士:和老公结婚4年,当中老公将房产抵押贷款,银行也要求我签字,现在,老公还贷款困难,我有责任吗?我和他在离婚中,如果我现在声明不继承财产、不负担债务,可以不承担债务责任吗?
答: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债务是共同债务,且你已在银行的借款合同中签字确认,如果老公不能及时归还贷款,银行是可以起诉拍卖执行你们夫妻共有的房屋,你们夫妻要共同承担连带责任。离婚时关于财产分割与债权债务的约定只在夫妻内部有效力,此类约定是不能对抗银行的。(记者 刘畅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