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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赠送露台为全体业主共有 不能加盖改建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2.10.12 来源:东南快报

导语:福州陈先生:我购买了一套底层的房子,最近在露台(赠送的面积)上方加盖了不锈钢玻璃,想请问下赠送的面积是否可以进行改建?专家:开发商赠送的露台基本上是可以确定为全体业主共有的,你是不能加盖改建的。即使是你本人合法拥有产权的部分,也不能违章改建。
标签:   露台  违建  加盖

     我买的房,继父有继承权吗?

     福州李先生:房改时单位扣用我的工资将公房卖给了我,当时将房产证做我母亲名字。后来母亲找了新老伴,两年前我母亲去世了,请问我继父有房产继承权吗?

     答:你继父作为你母亲的配偶,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有权与你共同继承你母亲的遗产的。如果房屋是单位房改出售给你,但只是借用了你母亲的名义办理房产登记,则你需要证据予以证明该房产不是你母亲的遗产。

     办产权证时能否更改名字?

     福州郭女士:我是今年买的房子,当时在预售合同上写了我和男朋友的名字,但是首付都是我出的,贷款也只有我一个人的名字,现在已经拿到房屋交接书,还没有交契税,想将来房产证上只有我一个人的名字,是否可以?应如何办理?

     答:产权登记是依据已经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的,建议你具体向房地产交易中心咨询如何办理。

     丈夫的债务我有连带责任吗?

     福州江女士:和老公结婚4年,当中老公将房产抵押贷款,银行也要求我签字,现在,老公还贷款困难,我有责任吗?我和他在离婚中,如果我现在声明不继承财产、不负担债务,可以不承担债务责任吗?

     答: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债务是共同债务,且你已在银行的借款合同中签字确认,如果老公不能及时归还贷款,银行是可以起诉拍卖执行你们夫妻共有的房屋,你们夫妻要共同承担连带责任。离婚时关于财产分割与债权债务的约定只在夫妻内部有效力,此类约定是不能对抗银行的。(记者 刘畅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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