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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陷阱真多 遇到以下风险可要长个心眼儿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2.09.27 来源:钱江晚报

导语:二手房买卖的陷阱真多。记者陆续接到不少读者电话,都是诉说自己在二手房交易中遇到的麻烦事。交易二手房真的这么可怕么?怎样才能防范风险?记者根据采访中接触到的案例,归纳了一些二手房交易过程的漏洞,大家睁大眼睛仔细看,谨防掉入陷阱之中。
标签:   二手房  买房  陷阱

  二手房买卖的陷阱真多。前段时间(8月30日、9月6日),本报曾连续报道过《给女儿买婚房,买了一套债务房》的事情:买家在三墩买了一套二手房,签好合同,152万元中的100万元已经付出,可就在去房管部门办理三证过户时才知道,这套房子被法院保全不能交易,而原房东也根本找不到人了。  

  新闻刊登之后,记者陆续接到不少读者电话,都是诉说自己在二手房交易中遇到的麻烦事。交易二手房真的这么可怕么?怎样才能防范风险?记者根据采访中接触到的案例,归纳了一些二手房交易过程的漏洞,大家睁大眼睛仔细看,谨防掉入陷阱之中。

  风险一:首付款被房东挪用

  规避方法:每一分房款,都要在过户后再给房东

  最近记者接到一位周女士的电话。周女士的儿子到了要结婚的年纪,今年上半年,周女士一家人一直在给孩子张罗婚房的事情,最后在下沙看中了世茂江滨花园一套90平方米的房子,加上税费之后总价将近90万元,房东是个温州人。

  5月底,买卖双方在中介公司签了合同,房东说,当初从银行贷款60万元,希望周女士能多支付一些首付,好去把银行贷款还掉,于是周女士首付了50万元,并把钱打到了中介的监管账户上。

  不过房东在收到这笔首付款之后,一直没有协助周女士去办过户。周女士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后才发现,房东不仅没去还按揭,还将这50万元都挪作他用了。现在是周女士和中介都没法联系上这个人了。

  漏洞分析:一位中介公司的资深经纪人表示,在下沙,有很多炒房客,2009年时信贷政策宽松,很多人是以很便宜的价格一下子买下了很多套房子。如今资金链一旦出了问题,不排除有炒房客以这样的方式故意骗钱。这位房东要求得到高额首付,而且在办理三证之前就已经拿到这笔钱,这么一来,跑路的可能性很大。

  规避方法:要在付款方式上做好约定,千万不能一次性把钱付给房东。所有的钱都必须先打给中介公司的监管账户,并约定在办完三证之后再由中介打给房东。

  风险二:房子被法院查封

  规避方法:事先约定,三证过户后再支付房款

  在房屋买卖,或是房屋过户的过程中,买方在付完一部分或是全部房款才发现,卖方不具有卖房资格,或是卖方本身存在经济纠纷,其所卖的房屋已经被法院保全,导致房子三证无法办出,甚至根本无法入住。前段时间,本报曾报道的《给女儿买婚房,买了套债务房》就是这样的情况。

  事情是这样的,2010年底,孙女士(化名)在三墩铭雅苑看中了一套房子,准备买下来给女儿当婚房,房子总价152万元。

  2010年12月12日,孙女士和房东签订了转让合同。签好合同后,孙女士随即将房款分两次,100万元和52万元打到了中介华邦地产的账户里。根据合同约定,2010年12月14日,中介将其中的100万元支付给了房东。可就在孙女士去房管部门办理三证过户时才知道,这套房子被法院保全不能交易,可是房款已经支付了大半,而房子却不能过户,更可气的是,原房东压根就不愿再露面了。

  漏洞分析:这个事情“巧”就“巧”在买房子时没被法院保全,签合同时也没被法院保全,偏偏掐在过户的这个时间点上,而且原房东手上已经拿到了大半的房款。在律师看来,很可能是原房东和他人故意做了一个局,掐准这个时间点,让孙女士遭受损失。

  规避方法:通常情况下,如果卖方的房子被法院查封,是无法签订房屋转让协议的,最怕的就是在签合同与过户中间的时间段里,卖方故意在此时段串通他人把房子查封。不过,如果约定在三证转移完成后再把房款打给房东,也就不会存在受骗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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