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奖励地接量前5名旅行社
到2015年,在福州地区培育形成1~2家跨区域、跨行业的大型旅游企业集团。对入选省十佳旅游景区、十佳星级饭店、十佳旅行社旅游企业给予奖励。旅游企业宣传促销费用、旅游商品生产企业研发费用和技术改造费,依法纳入经营成本,进行税前扣除。
加快旅行社与景区对接,培育壮大地接旅游市场,鼓励旅行社在省外、境外重点客源地设立分支机构。从今年起,对福州地区地接量前5名旅行社给予奖励。
从今年起,市、县(市)区财政切实加大旅游专项经费投入,到2015年市级旅游专项资金规模达到1亿元,主要用于旅游规划编制、旅游宣传推广、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旅游组团奖励以及对创建国家3A级以上景区、三星级以上宾馆饭店、星级农家乐、旅游度假区、省级以上乡村旅游示范乡(镇)、优秀旅游县(区)和旅行社组织入境入榕旅游的奖励。
到2015年,全市旅游总收入力争突破700亿元,年均增长22%;接待游客总人数力争突破5600万人次,年均增长20%。2014年,这两项指标在全省率先提前一年实现比2010年翻一番。福州旅游在境内外的影响力进一步扩大,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游客满意度明显提高,推动福州由旅游城市向城市旅游跨越,由旅游资源大市向旅游经济强市跨越,将福州建设成为中国重要的都市休闲旅游城市、海西重要旅游目的地、对台旅游的重要交通和集散枢纽中心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