沸沸扬扬的湖南、湖北两省房地产税试点工作,已经确定被押后处理。截至《中国经营报》记者发稿时止,湖南、湖北两省尚未向财政部上报试点方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称“住建部”)亦未启动如上海、重庆试点房地产税前的会签程序。
目前,湖南、湖北两省正在进行的实际上是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试点研究。围绕这一试点,湖南、湖北两省进行了课题研究,当下已经完成了相关结题报告。但是,结题报告到具体政策实施尚有“相当长”的距离。
8月24日,住建部以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的方式通报,对于松动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地方政府将进行督促整改;同时,按照国务院要求,住建部也在配合相关部门研究进一步强化房地产调控的有关政策。此前,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视察北京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时表示,要巩固房地产调控成果。
在如是政策口径之下,强化房地产调控政策“引而不发”的状态,或将持续到十八大正式召开之后。
试点押后
“到现在为止,我们还没有接到就房地产税新试点城市进行会签工作的通知。”8月23日清晨,住建部一位官员向本报记者表示。对于湖南、湖北两省进行房地产税试点的说法,这位官员表示不便评论。
2010年10月,国务院批准上海、重庆两地进行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在国务院正式批复之前,财政部会同住建部对上海、重庆上报的试点方案进行了会签,并在会签前进行了修正。按照这一工作流程,财政部、国税总局负责税制、征收的技术性方案审定,在此基础上由财政部、国税总局和住建部进行会签。
中国房地产协会一位不愿具名的副会长告诉记者,如果住建部尚未接到会签的通知,那么说明湖南、湖北房地产税进行正式试点距离尚远。“在上海、重庆两地房地产税试点实施方案制定的过程中,住建部房地产监管司等部门一直参与试点方案审定和修改工作。”他说。
在此之前,市场盛传湖南、湖北两省将进行房地产税试点工作,并称课税范围将从增量房产扩展到存量房产。不过,湖北省地方税务局8月22日发布声明称,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并未接到国家税务总局通知进行房地产税改革试点,也并未制定相关征收细则。
“我们确实也没有接到湖北省上报的正式改革试点方案。”国家税务总局一位内部人士向记者证实,至于湖北省地方税务局日前的一系列表态,这位人士表示不便评价,他只是表示,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推进,将按照国务院的要求逐步推进。
2012年年初,国务院在部署当年度经济工作重点时明确提出,逐步扩大房地产税改革试点范围。住建部部长姜伟新在部署住建部2012年工作时也表示,要加快推进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