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如何稳定房价
近年来,房地产业一直是我国经济生活的中心话题,也是我国宏观调控的重点。2010 年以来,我国采取了限贷、限购等一系列调控政策,目前房地产调控效果正开始逐步显现,房地产价格开始有所松动。但当前的这种调控方式弊端也是非常明显,限购政策虽然在短期内可以通过压制投资性需求的方式来缓解住房供需矛盾,从而对房地产市场起到降温左右,但一方面这部分被抑制的需求并没有被消除,一旦限购政策取消且没有后续政策安排,被压制的需求可能重新反弹,房价有可能出现报复性上涨,另一方面,限购政策也在一定程度上伤及了刚性需求和改善型需求,增加了不必要的调控代价。更为重要的是,如果限购政策持续时间过长,房价有可能出现断崖式下降,从而对我国经济金融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
借鉴德国稳定房价的经验,我们认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改进和完善现行的调控手段:一是加快保障房体系建设。要把住房保障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17重要内容,建立健全中国特色城镇住房保障体系。一方面,要强化保障房建设的硬约束,全面落实政府投入、信贷支持、税费减免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应将各项目从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层层分解落实,按照目标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工程进度。另一方面,要逐步形成可持续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机制,形成完整的保障房建设体系。应保证规划建设和工程质量水平,在保障房分配方面规范准入审核,严格租售管理,加强使用管理,健全退出机制。
二是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应在适当时机退出限购政策,转而代之以征收房产税。对于首套房或一定面积内的住房免征房产税;对于二套房或超过一定面积的住房,征收房价市值一定比例的房产税;对于三套及以上住房,将征收房价市值更高比例的房产税。总之,通过合理的累进税制,有效打击投资性需求,同时又较好地保护刚性需求和改善型需求。
三是丰富差别化的信贷政策。效仿德国的做法,要继续支持和鼓励刚性需求和改善型需求。对刚性需求,首付款比例应继续调低至30%,并执行较低的长期固定利率。对于改善型需求,首付款比例可调高至40%-50%,同时执行合适的长期固定利率。对于投资性需求,不予信贷任何支持。
四是建立和健全相关法律体系。加快建立科学的房地产价格和房租评估体系,建立和健全相关法律体系,从法律上明确规定,房价或房租偏离“合理”水平一定幅度,房屋的卖方或房屋的出租者将被处以高额的罚金,甚至处于严厉的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