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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向地方派员督察万亿住房公积金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2.08.11 来源:中国经营报 作者: 李乐

导语:总额超过2万亿元的住房公积金监管力度,在100城市住房公积金联网之后,有望再度升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称住建部)有意在下半年修订《住房公积金督察员管理暂行办法》,以强化中央政府对住房公积金监管的力度和范围。
标签:   住建部  公积金

  总额超过2万亿元的住房公积金监管力度,在100城市住房公积金联网之后,有望再度升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称住建部)有意在下半年修订《住房公积金督察员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强化中央政府对住房公积金监管的力度和范围。

  在此基础上,住建部将在2012年下半年对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城市开展定期巡查,督察其资金使用情况。同时对第二批申请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的城市展开前期调研。

  此前,与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一并,住建部要求在2012年年底之前,完成对100个城市的住房公积金联网工作实现实时监控。目前,这一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当中。相比于利益冲突相对较小的住房房屋权属信息联网和保障房信息联网,真金白银的住房公积金监管问题更为微妙。

  督察扩围

  住建部稽查办会同公积金监管司已经开始进行相关的人力资源准备工作,住房公积金督察员的选用工作已经基本完成。

  《办法》的修订工作,主要由部稽查办公室牵头,和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共同完成。”8月9日上午,住建部一位不愿具名的官员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证实。不过,他表示不便透露修订工作的完成时间,只是强调,将扩大专人督察住房公积金的范围。

  目前,住建部稽查办已经上报《稽查办201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以下简称《工作安排》),并得到住建部机关的批复。《工作安排》明确提出在下半年修订和完善《办法》,并适时扩大督察住房公积金的城市范围。

  按照2008年中央编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下称“中编办”)核定的住建部“三定方案”,稽查办负责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违法违规情况的监察和查处工作。在此之前,住建部稽查办已经牵头建立了“城建规划督察员”制度,对地方政府违法《城乡规划法》的行为进行督察、整改。

  记者了解到,住建部稽查办会同公积金监管司已经开始进行相关的人力资源准备工作,住房公积金督察员的选用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待住建部完成确认后,将向地方政府派出。北京、山东、上海等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官员8月8日与9日向记者证实,对于住建部向地方派出住房公积金督察员,地方政府已经收悉。

  目前,住房公积金督察员拥有检查与督察和工作有关的银行账户,即地方政府公积金管理中心银行账户的权力。同时,根据地方政府的违规情况,可下发督察建议书和督察意见书。不过,在当前权力结构框架下,公积金督察制度中不存在直接查封或冻结地方公积金银行账户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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