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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众多小区维修金缩水 300多家开发商欠缴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2.08.01 来源:海峡都市报

导语:日前房管局提供的维修基金欠缴单显示,有300多家开发企业存在维修基金欠缴问题,涉及的众多小区基本都是因政策冲突引发欠缴。一业内人士说,由于法规的冲突,当时售卖的大部分商品房小区都存在维修基金欠缴问题,还出现了开发商“打白条”的情况。
标签:   维修金  开发商

     关注理由:小区公共设施损坏,让福州铜盘路五凤新区业委会主任林先生想起了自己小区的维修基金。但查询发现,未启用的维修基金竟大幅缩水。

  记者了解到,福州市1997年—2003年开发的小区维修基金欠缴、缩水现象颇为严重。据日前福州市房管局报备给福州建委的催缴单显示,有300多家房企涉及维修基金欠缴。

     维修基金欠缴的主要原因是,对于1997年—2003年维修基金缴交对象,建设部和当时福州的法规界定有冲突,导致互相扯皮推诿、拖欠维修基金。而后福州发文明确在政策过渡期的维修基金由开发商缴交,近几年,福州市已多次发文催缴维修基金,但仍面临多重困难。

一小区维修基金“被缩水”数十万

     “按相关规定,维修基金是总投资额的2%。这样一算,我们小区总投资额为4000多万元,维修基金就该是八九十万元。”五凤新区业委会主任林先生说,目前该小区账户里的维修基金只有30多万元,少了五六十万元。

     据了解,该楼盘2002年预售,2003年10月竣工。按当时福州的相关规定,维修基金应由开发商缴交。为此,林先生找到了小区开发企业鼓楼区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但多次交涉无果。

该谁来缴交法规界定有矛盾

     鼓楼区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产业处林姓工作人员说,五凤新区维修基金确实“缩水”,公司也很无奈,目前正在商量解决中。

     据介绍,国家1998年建设部颁布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规定:购房者应按照购房款2%~3%的比例缴交维修基金。而根据旧的《福州市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规定:维修基金应当由开发商负责缴交。一个规定由购房者缴交,一个则由开发商缴交。

     “两个规定互相矛盾,为此业主和开发商都不想承担维修基金的费用。”林先生说,由于没有缴纳维修基金,无法办理产权证,因此当时很多开发企业选择缴纳部分维修基金,于是就有了像五凤新区这样的小区维修基金缩水的现象。

300多家开发商欠缴维修基金

     一业内人士说,由于法规的冲突,当时售卖的大部分商品房小区都存在维修基金欠缴问题,还出现了开发商“打白条”的情况。

     记者从福州市城建委了解到,日前房管局提供的维修基金欠缴单显示,有300多家开发企业存在维修基金欠缴问题,涉及的众多小区基本都是因政策冲突引发欠缴。

    据了解,2003年的《物业管理条例》中关于维修基金缴纳主体方面的规定,与建设部的办法保持一致,规定由业主缴交。而随后出台的《福州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是在《物业管理条例》基础上制定的,也规定缴纳主体为业主。

    “2003年有关规定出台后,维修基金明确由业主来交,业主在办理房产证手续的时候就要缴纳维修基金,因此不存在维修基金欠缴的问题。”一业界人士说,目前小区维修基金欠缴的问题基本都发生在1997年—2003年的政策过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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