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造良好的环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各地要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消除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政策障碍。
《通知》要求,今年8月底前,各地要对本地区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各项政策进行一次梳理,对其中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予以取消。
另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还要求,列入年度建设计划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及时公布项目名称、位置、占地面积、建设规模、套型结构、总投资、开竣工时间等信息,便于民间资本参与。
这位负责人说:“各地要加强对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运营的指导监督,为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创造良好的环境。”
◎ 延伸阅读
33项税收优惠鼓励引导民间投资发展
据新华社北京7月21日电 民间投资是促进我国经济发展、调整产业结构、繁荣城乡市场、扩大社会就业的重要力量,而税收政策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在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近些年,我国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对现行税收政策进行了系统梳理,汇总形成了《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税收政策》,同时要求各级税务机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落实好这些税收政策,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
我国现行税收政策规定中涉及民间投资的有六大类33项优惠,涉及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进口关税等多个税种,其中: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领域的税收政策9项; 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领域的税收政策1项;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社会事业领域的税收政策11项;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的税收政策4项; 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商贸流通领域的税收政策1项;推动民营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的税收政策7项。
税务总局表示,各级税务机关要牢固树立不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也是收过头税的理念,绝不能以收入任务紧张等为由不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凡是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到位,确保纳税人及时足额享受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