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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中介“暗战”搅局 客户迷茫权益受损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2.07.04 来源:新华网 作者: 刘晓莉

导语:一方刚刚跟客户敲定签约时间,另一方不知从何得知信息,后脚很快挖走客户。虽然另一方最后未必成交,但也“搅黄”了前者的生意。从去年“限购令”开始至今,南宁房价长期处于僵持阶段,二手房市场更是不温不火,一些二手房中介因客源难以为继纷纷关门。
标签:   二手房  房产中介  纠纷
  王小姐告诉记者,在自己不打算卖房子后,一位中介告诉她,这个房子现在能卖这个价钱已经不错了,像王小姐这样还有贷款的,再持有下去肯定不划算。另一中介则告诉她,那个房子所在位置据说是一个坟地,很多客户都不愿意买的,现在有人买已经不错了,建议王小姐慎重考虑。

  王小姐说,自己是第一次卖房子,通过首次的接触,她感觉二手房中介从业人员的素质需要再提高。其实自己并不是不想卖房子,只是这样交易的感觉确实很不好,不能让人放心。因为交易后期手续繁杂,交易前后延续时间长,如果在初期彼此的信任感不能建立,以后担心会有更多的麻烦。

  谁来规范二手房交易市场?

  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场交易监管科科长毕建明说,房产中介的不规范行为具有极强的破坏性,对于国家宏观调控的落实、市场交易的诚信安全进行等都构成极大的阻碍,且严重侵犯了房屋买卖主体的合法权益。

  2011年7月11日,住建部发布了《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对商品房预(销)售行为、二手房中介经纪行为等予以规范,要求各地主管部门加强对房地产经纪行业的管理,包括从经纪人素质、交易合同、出租销售环节规范行为等。

  毕建明说,南宁市房管部门也曾对二手房交易的不规范行为出台规定,住建部的《通知》发布后该规定就自行作废了。他认为,当前形势下,应该严格房产中介市场准入门槛、建立中介公司等级评定和信用档案制度,推动房产中介市场优胜劣汰,为售房者、购房者提供区分良莠的依据。同时,要建立全国统一的房产中介经纪人业绩档案制度,通过对经纪人业绩的公开查询,实现对经纪人的动态监督,从而提升经纪人遵规守法的自觉性,有效增加房产中介不规范行为的违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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