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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祭出大尺度新政“认房不认贷” 再试中央底线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2.06.26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导语:河南省住建厅、发改委、国土资源厅、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中国银行(601988)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等6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支持刚性需求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对有关楼市政策给予明确。
标签:   河南  新政  中央  调控

  继多个城市进行楼市微调后,近日,河南省又祭出“大尺度”楼市新政,受惠者不仅包括购房者,也包括开发商。

  据昨日(6月25日)河南省人民政府网站消息,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改委、国土资源厅、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中国银行(601988)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等6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支持刚性需求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有关楼市政策给予明确。

  “《意见》中有一个亮点,就是提出支持群众购买首套房的具体措施。简言之,符合条件的群众购买首套房,银行要执行优惠利率。”昨天上午,河南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意见》显示,符合条件的居民购买首套房,银行给予基准利率下浮30%幅度内的优惠。

  链家地产研究部陈雪对记者表示,从内容看,河南省此次的松绑力度强于此前进行微调的城市,如果不被叫停,很可能会引来其他省市跟风。

  亮点:首套房认房不认贷

  《关于支持刚性需求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开展房地产信贷业务,支持群众购买首套房。凡家庭名下(含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无房产登记购房的均视为首套房,金融机构在风险收益平衡的基础上,原则上应给予基准利率下浮30%幅度内的优惠。

  这意味着,无论原来有无住房、有无利用银行或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只要目前家庭名下没有房产登记,均可享受首套房的信贷和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

  “自从国家从严调控房地产以来,认房又认贷是一个普遍标准,如果此前有过贷款买房记录,无论现在名下是否有房产,都视为二套房或多套房。”陈雪解释说,因此河南新政对于刺激需求的作用会比较大。

  伟业我爱我家集团副总裁胡景晖也认为,本次河南新政的最大亮点是,在一定程度上打破“认房又认贷”的藩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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