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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婚前购买的经济适用房 不能办理加配偶姓名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2.05.25 来源:东南快报

导语:按照目前福州市的规定,婚前购买的经济适用房,暂不能办理添加配偶姓名的手续。根据福州市购买商品房产权登记办证的指南,在办证时应提交不动产销售发票办证联。丢失发票应该凭相关购房材料到税务机关补开发票。
标签:   购房  经济适用房

     如何查询成交备案?

     福州刘先生:我买了一套房子,和开发商签约后,如何查询成交备案?

     答:可以通过两种途径查看是否备案,一是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购房协议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二是在福州房地产信息网的备案查询中输入合同号、身份证号、电子合同密码进行查询。

     厂房对外出租如何办理登记?

     福州巩先生:自有厂房一栋现在对外出租,租期5年,该租赁合同是否需要到房管中心办理登记?需要交纳什么税种,是否对登记有强行性的规定呢?

     答:非住宅租赁合同应到房屋登记部门办理登记。非住宅租赁税费:非住宅年租金2万元以下按租金总额的1.5%,年租金2万元以上按1%收取租赁手续费。

     屋顶的花园是否属于我私有?

     福州陈女士:我的房子带一个屋顶花园。当时跟开发商签订合约时,在合同里将屋顶花园这部分面积和价格也写入其中。请问这个屋顶花园是不是属于我私有?
    答:关键是看花园有无计入小区公摊,能否做出产权证,如计入公摊,则属全体业主共有。(记者刘畅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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