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招拍挂之外新方式
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是业界探讨最多的根本性制度之一。据悉,深圳将研究和探索限房价竞地价、不设定条件的挂牌出让等多种方式。“也就是说要探索除了招拍挂之外的新出让方式,这为土地二次开发方式提供了新的可能。”一位地产界人士表示。
目前深圳产业用地的转让行为,以协议出让居多,即通过设置一定的门槛,将产业用地定向出让,但未来这个竞标门槛可能进一步降低。
以往产业用地审批采取最高年限的做法,将来也可能改变为,根据产业周期特点而采用弹性制度,不一定是最高年限。
另外据悉,深圳将健全土地供应体系,探索租赁、作价入股等土地有偿使用方式;未来深圳将创新土地金融工具,展开土地金融政策研究;在土地收购回购上,将引入市场机制,创新土地收购模式和多元化补偿方式,探索实行政府部门对土地的优先购买权。
土地开发收益共享
找到良好的土地开发收益共享机制,可以化解当前很多矛盾。深圳将可能综合利用规划、土地、产权、财政、税收、金融等多种手段来达到这一目的。
在规划控制上,区政府、社区、土地权利人、开发单位等不同利益主体有可能作为相关规划的主体,一起参与。收益共享上,对土地二次开发增值收益,将通过系列调控方式,明晰增值收益归属,并公平分配。
此次改革,不仅包括诸多先行、先试的措施,还赋予了本地政府在土地管理活动中更多自主权。比如,由于深圳经济特区这一独特的组织形式,整个深圳市建设用地审批权限在国务院,在改革建设用地审批上周期较长。但是未来深圳将改革建设用地审批方式,重新明确深圳市建设用地报批的程序和规则,这些措施将简化行政程序,提高深圳市尤其是中心区外的建设用地自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