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分配
分配不公平,就会损害群众利益,也会影响保障性住房的可持续性。
记者了解到,对于另一项督察重点——保障房的分配公平,国务院督察组的检查工作主要围绕着“公开”进行。住建部住房保障司副司长张学琴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以“公开”的方式接受社会监督,是确保保障性住房分配公平的有效手段。
根据住建部初步统计,2012年全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在建总量约为1700万套,竣工指标确定为500万套以上。由于大部分城市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都采用“期房建设,提前审核”的购买、分配资格的管理方式,北京等特大型城市还建立了轮候制度,因此,历史上最大规模的保障性安居住房分配高峰,行将到来。
“分配不公平,就会损害群众利益,也会影响保障性住房的可持续性。”在此之前,姜伟新曾多次在内部全系统工作会议上向住建部和地方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强调过这一总体原则。本次督察中,在公平分配一项上,国务院督察组主要围绕着“七公开”的标准,对地方政府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分配进行督察。
作为督察工作检查标准的“七公开”包括分配政策、程序、过程、房源、结果、投诉、处理七个环节。“公开是使用制度公平公正的重要手段和前提条件,作为一种相对稀缺的社会资源,保障房给了谁,谁住了什么样的房子,谁拿了补贴,拿了多少,都是要公开的,这些公开的信息,老百姓是可以查询的。”前述参与督察工作的官员表示。
记者了解到,从本次督察情况看,截止到去年9月,所有地级城市都已经对保障性住房实施公开。
不过,前述参与督察的官员强调,督察显示,这项工作还处在起步阶段仍在摸索过程当中,存在很多不足。“具体的问题督察报告会有准确的体现”。前述住建部官员表示。
资金运筹
公租房是由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但相当一部分地区还是依靠政府投入。
除去对质量、公平分配进行检查之外,对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资金来源问题,国务院督察组也听取了来自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的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