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一步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的同时,国务院已经组建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称住建部)和监察部牵头的联合督察组,赴各地对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工程质量进行联合督察。截至《中国经营报》记者发稿时止,督察工作已经完成,督察报告将上报国务院。
根据住建部统计,2012年全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在建总量约为1700万套,并在今年竣工500万套。截至本报记者发稿时止,国家发改委会同财政部、住建部已经将第一批专项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财政转移支付421亿元下达至地方。较去年同期早一个月下发。而按照惯例,中央财政转型转移支付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决算额度将会高出预算总额。
巨额资金仅是浮在表面的问题。中央政府真正关心的是,在开始了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保障性工程投资计划后,如何能够确保这一工程的质量过硬和分配公平。相比于后两者,“开工建设”只是这个复杂命题的开始。
督察完成
住建部已经要求地方政府在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域建立“项目法人”终身负责制。
“督察总体的情况是比较好的,督察报告完成之后会上报国务院。”5月9日,住建部一位官员向记者证实,国务院日前已经组成联合督察组,对全国各地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了督察。但对于督察报告的具体内容,这位官员表示不便对外透露。
北京、山西、山东、河北、陕西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官员均向本报记者证实,近期确有联合督查组赴当地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检查。检查重点是工程质量和各地方政府与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的分配制度和情况。
记者了解到,本次督察组由住建部、监察部牵头。住建部党组书记、部长姜伟新在部署2012年主要工作时,即将与监察部联合督察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进度、工程质量和公平分配问题开展督察工作置于重要地位。前述住建部官员也向记者表示,“这项工作是早就安排好的”。
此次督察工作开展时间较早。2012年春节之后,相关工作就已经启动。中纪委常委、监察部副部长屈万祥、住建部副部长齐骥等,带领国务院督察组对山西、北京、陕西等地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了检查,并与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刘淇等当地主要领导进行了会晤。
一位参与督察的官员告诉记者,住建部已经要求地方政府在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域建立“项目法人”终身负责制,而项目法人即解释为建设单位。同时,将责任具体到人,即项目的工程设计、监理、工程负责人,一并执行终身问责制。
在督察过程中,国务院督察组亦以此口径对地方政府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质量保障制度进行了检查。大部分省区市都基本建立了以“两个终身制”为核心的工程质量安全保障制度。但部分地区政府在执行程序、细节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足,督察组也已提出整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