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前完成入户重点抽查。各区住房保障部门按5%的比例进行入户重点抽查,对于全面巡查阶段掌握的违规违章使用住户要进行重点检查。
各区住房保障部门组织人员进行入户调查时,须将住户的使用情况如实记入入户调查表。对正在实施的违规违章行为,采取有效措施立即制止,并责令限期自行改正。对违规违章使用保障性住房的住户由区住房保障部门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劝导动员违规违章使用住户自行整改,并跟踪、监督整改情况。
检查中发现保障性住房违章搭盖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及时通报同级城市综合执法局,对违章搭盖建筑物及时予以拆除。
整改期结束后仍拒不整改的廉租住房、经济租赁住房住户由区住房保障部门上报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由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核实后按规定注销合同,收回住房,并将处理结果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备案。
检查后将建立日常巡查制度
据介绍,此次检查坚持纠建结合的工作方式,严查严纠重大违法违规案件,确保检查取得成效。
此次专项检查后还将建立起长效机制,彻底遏制违规违章行为发生;并要创新保障性住房违规违章管理机制,确实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各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机构要完善入住手续办理程序,并建立保障性住房违规违章使用档案。保障性住房住户在办理入住手续时必须签订承诺书,承诺不违反保障性住房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今后发现违规违章使用行为未能及时制止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