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效治理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严金明对本报表示,小产权房是在当前土地法规体系不完备情况下的集体大创造,村民、村集体、乡政权、县政府、开发商、城镇居民等多个角色参与,“在此种格局下,方案在执行上肯定会大打折扣。”
“仅采取没收、强制拆除、停建和断水断电等‘堵’的措施,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小产权房问题。”严认为,小产权房背后的根本问题是土地制度。
“在城乡二元土地制度下,农民征地补偿标准偏低,小产权房就成为了农民分享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土地增值收益的重要途径。”严金明说。
此外,杨磷杰称,在国家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尚未健全,城乡居民住房需求仍较旺盛的情况下,小产权房仍具有巨大的需求空间。
根据现行《土地管理法》,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杨磷杰表示,现行的《土地管理法》虽然法律上明确小产权房性质的非法性,但地方陆续有一些自行流转的集体土地试验,对于新的流转现象如何监管,在国家有关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的管理办法尚未出台前,并不清晰。
由此从土地制度源头进行梳理,成为必要。
上述国土部知情人士介绍,国土等部门正在共同研究防范小产权房问题的长效机制,包括推出乡镇企业、农民住宅等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和流转的政策措施等。
除此之外,财政部相关人士也在此间表态,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土地收益城乡统筹使用的办法。
另有知情者介绍,小产权房清理,还必须和房地产调控进行一盘棋梳理。在北京郊区及河北周边,存在多处开发商介入的小产权房楼盘,消费者中不乏投机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