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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追问“合理房价”指标 合理关键是居民可承受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2.03.23 来源:东方早报

导语:22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房价多少是“合理”》的述评文章,并提出更为细化的关切点:房价降到什么程度才是“合理价位”,持币观望的购房者又该在什么时候出手买房?文章认为,能带来稳定成交量的价格才有可能是合理价格,房价“合理”的关键是居民可承受。

  自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明确表态房价远未回到“合理价位”后,关于什么样的房价才算“合理”的讨论正在持续升温。

  22日,人民日报在“民生视线”栏目,发表题为《房价多少是“合理”》的述评文章,并提出更为细化的关切点:房价降到什么程度才是“合理价位”,持币观望的购房者又该在什么时候出手买房?文章认为,能带来稳定成交量的价格才有可能是合理价格,房价“合理”的关键是居民可承受。

  此前的3月14日,在全国“两会”闭幕后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明确说,“房价还远远没有回到合理价位。因此,调控不能放松”。关于什么叫“房价合理回归”,温家宝当时也给出了他的理解,“应该是使房价与居民的收入相适应,房价与投入和合理的利润相匹配”。

  房价收入比远离“合理”区

  而“房价与居民的收入相适应”的提法,与“房价收入比”的概念颇为接近。所谓房价收入比,是指购房总价与家庭年收入的比值,该指标用于描述地区居民购房的支付能力。

  《房价多少是“合理”》一文提到,目前比较流行的说法认为,房价收入比在3-6倍之间为合理区间,如果考虑住房贷款因素,住房消费占居民收入的比重应低于30%。

  如果按照这一标准,中国多数城市的房价都属于过高范畴,一线城市尤甚。

  此前的1月,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副院长刘胜军曾撰文提到,目前中国城市房价收入比达8至10倍,北京和上海等城市甚至接近30倍。而即便在房地产泡沫达到顶峰的2005年,美国房价收入比也不过是5.1倍。

  人民日报22日的报道中,也援引网友根据“2011年当地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平均人口×合理房价收入比/90平方米”的公式,计算出各地的“合理房价”。如北京4387元/平方米、上海4831元/平方米、广州4573元/平方米。这一计算结果,从侧面反映出一些城市房价收入比过高。

  但这一现状也有改变的可能。

  摩根大通在最新发布的一份报告中提出,今年中国的房价将下跌5%~10%。如果假设家庭收入每年增长12%~13%,2012年,中国的房价收入比能进一步下降至8倍左右。

  但大城市的房价依然承压。摩根大通根据国家发改委的房价数据计算表明,到2010年底,全国平均房价收入比为10.6倍。房价收入比最高的城市为北京(23)、上海(16.3)、杭州(17.2)和深圳(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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