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业内人士分析,开发商为购房者“垫首付”,将让购房者、银行、开发商三方均面临一定风险。
继深圳、南京部分楼盘打出“一成首付”的促销噱头后,沪上已有楼盘跟进。
13日下午,位于青浦的旭辉朗悦庭售楼处一位工作人员称,目前该楼盘在售房源为113平方米和137平方米三房,均价在8500元/平方米,购房者可享受“一成首付”的优惠。
所谓“一成首付”,该工作人员解释称,即购房者付一成首付款,就可签订购房合同,剩余部分由开发商垫付。随后,购房者凭着足额的首付款发票,去银行办理按揭贷款。在上述手续完成后,购房者须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将开发商垫付的那部分首付款返还。
至于还款时间,该工作人员称,具体的还款时间要根据购房者个人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商谈后决定,一般在2-3个月。如果是短期,可免利息,如果期限较长,会考虑追加一些利息,但不会超过银行的基准利率水平。
按现行规定,首套房贷款首付比例为三成,二套房首付比例为六成。
旭辉集团相关负责人称,对该项政策不清楚,要从售楼处了解。
面临信用风险
上述操作并非没有风险。
上述旭辉朗悦庭售楼处工作人员直言,开发商先行垫付的那部分首付款,开发商会和购房者订立专门的合同进行详细约定,“如果购房者逾期不还,将按合同约定办,该承担违约责任的需承担。”
另一业内人士提到,由开发商垫付部分首付款,购房者在向银行申请贷款时,可能要承担部分信用风险。
开发商也可能面临购房者毁约的情况。
沪上某上市房企副总裁说,如果开发商垫付了20%或50%后,市场发展了变化,房价大跌,那么购房者就存在不愿还款和不愿还贷的可能。如果购房者停止还贷,银行可以申请将其名下房产进行拍卖,如果购房者拒绝向开发商还款,开发商可以跟进双方签订的还款协议追索。
该副总裁还提到,开发商这种帮购房者凑齐首付,再去银行办理按揭的行为,是不可能告知银行的,银行也不可能一一去了解,一旦这种行为的规模变大,被银行发现,银行很可能对该开发商停止一切贷款包括开发贷,其他银行也会立即跟进,“这对开发商是得不偿失的。”
“首付一成”促销,并非新鲜事物。沪上某上市房企营销总监称,这种营销方法早在上世纪90年代末,上海楼市中就曾出现过。当时房地产行业刚起步,房子很难卖。
此前深圳、南京等地,也出现过开发商为购房者“垫首付”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