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过程复杂,各个环节环环相扣。交易过程哪些环节容易出现纠纷?买卖双方该如何防范?记者请行家支招,希望对您的置业有帮助
合同环节:买卖合同无效谁来承担?
去年底,南宁市民袁女士经人介绍购买南宁望州路某单位宿舍一房产,成交价为45万元。卖方是姐妹两人,签订合同后,袁女士支付定金1万元,对方答应尽快办理房产过户。但是没过几天,对方就表示说,房子卖不了,要取消合同,理由是房屋产权人是父亲所有,无法过户。纠纷从去年拖延至今还未解决,卖方答应退还袁女士1万元定金,而拒绝了袁女士的违约赔偿要求。
点评:桂人房产园湖分行罗汉介绍,因合同引起纠纷的常见情况有:房屋未经其他产权共有人同意私自出卖房屋;职工不告知单位便把单位拥有产权的公房出售;房屋已被列入改造范围,产权人却私自出售等。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并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效力。所以,袁女士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定金环节:定金纠纷如何处理?
今年初,南宁市民张小姐在振宁现代鲁班看中一套房产,业主刚交房就放盘出让了,售价是6000元/平方米。张小姐和卖方蒋先生签订了定金协议,双方约定定金为6万元,总价60万元,办理过户时先支付首付款,余款待买方张小姐办理过户,并取得房产证后办理银行按揭,由银行直接划入蒋先生的账户。过后,张小姐支付了三成房款。但是,蒋先生看到房价上涨,后悔了,不想卖房子。他觉得,双方尚未签订买卖合同,签订协议时房子尚未取得房产证,不具备转让房屋的法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