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保障性住房100万套
《规划》明确,“十二五”期间,预计开工建设和筹措各类保障性住房6200万平方米、约92万套(间),分别约占新建住宅总面积的50%和总套数的60%左右;包括“十一五”期间开工结转项目在内,预计新增供应各类保障性住房100万套(间)左右。
其中,预计新增租金配租廉租住房家庭及筹措实物配租房源7.5万(套)户,累计约15万(套)户;新开工建设2000万平方米、新增32万套共有产权保障房(经适房)。“十二五”期间,预计新增供应达到预售标准的共有产权保障房2500万平方米、约40万套,明显改善本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同时,通过新建、配建、改建、收购和转化等方式,预计开工建设和筹措公共租赁住房(含单位租赁房)1000万平方米、约20万套(间)。规划期内,预计新增供应达到竣工交付标准的公共租赁住房900万平方米、约18万套(间),有效缓解本市青年职工、引进人才和来沪务工人员等的阶段性居住困难。
动迁安置房(限价商品房)建设方面,计划开工建设动迁安置房3200万平方米、约40万套。
加大旧区改造方面,中心城区完成350万平方米左右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动迁居民约15万户;继续扩大旧住房综合改造范围,预计完成旧住房综合改造和维修5000万平方米;加快推进农民宅基地的置换。力争完成8.5万户农民、45平方公里的宅基地置换,为上海经济社会发展拓展新的战略空间。
《规划》明确,本市还将结合本市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重点的产业园区的建设,积极创新思路、开展探索试点,稳妥推进定区域、定对象、限房价、限交易的特定限价商品房建设和供应;有序实施特定区域“先租后售”保障性住房政策,以促进产城融合、提升区域功能,解决青年人才的阶段性住房困难,满足合理的住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