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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租房市场2月同比增长三成 热点区域租金稳定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2.02.22 来源:海峡都市报 作者: 刘梦宁

  2.避开租房陷阱 区分定金与订金

  在看中房子缴纳定金时,千万要注意避开一个陷阱。林先生在租房时就遇到过这么个烦心事儿,看中了一套满意的房源,付给房东500元作为定金。然而后来房东却毁约,将房子以其他名义更高价租给了别人,只退回了林先生的500元。“房东违约,不是也应该双倍退还么?”

  原来,房东在收条上写的是“收到林先生订金500元”。业内人士解释说,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租房者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租房者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房东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而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也不具备担保性质。

  由此可见,区分清楚定金与订金的概念,对租赁过程中维护自己的权益也起着重要作用,需要慎重行事。

  3.警惕“二房东”欺诈行

  由于房租的价格较高,合租成为了很多年轻人的生活常态,其中不乏与“二房东”合租的情况。“二房东”是指从房东手里租下房再转租给他人,或者是租下整套房子后,再把各个房间分别转租给他人并从中获利的人。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与‘二房东’签的合同现在可以说是效力待定合同,如果‘二房东’是在房东不知情或不允许的条件下,将房转租给租房人的,那么双方所签订的租赁合同就是无效的。”业内人士提醒,在租房过程中,一定要查看房主房产证、身份证,必要时需要有户口簿等证件的原件。一旦决定租住,需要留存房产证的复印件,还有房主的地址和联系电话等,以避免自己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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