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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四个月缩水十万 开发商称优惠仅限内部员工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2.02.13 来源:齐鲁晚报  实习生 张万哲 作者: 喻雯

  1000元的“诚意金”又如何解释?该负责人表示,内部员工主要是项目、物业等符合购房条件的人。“有些职工把名额和机会让给了自己的亲戚、朋友等。”该负责人说,当这些人拿着这个名额来买房时,就得先交上1000块钱,表示自己确实有购房意向。“并不是业主说的那样,任何人拿着1000元的诚意金就能享受7700元/平米的价钱买房。”

  针对业主提出的补偿差价或退房的要求,该负责人明确予以拒绝,称合同中并没有此类条文约束,一切都按合同来办。记者在看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并没有找到“差价补偿”的相关条款。

  律师说法: 业主“维权”难实现

  业主退房或是“补差价”的要求是否应该得到满足?“是否应该退差价。还得看具体的合同内容。”齐鲁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陈瑞福表示,如果合同上明确标有涉及价格方面的规定,业主就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合同上没有明文规定,业主也很难“维权”。

  开发商对内部员工福利是一个价格,对外公开出售是一个价格,这样是否符合规定?对此,济南市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开发商在取得预售证时,会有一个申报价格。开发商在售房过程中,可以根据市场的情况做出适当调整,只要不高出这个价格就可以。至于房子如何销售,卖给谁,价格如何调整,都不是政府部门能够干预的。

  山东众英律师事务所主任范作民提醒,现在有一些楼盘在宣传时都打出了“保值增值”的宣传,这也成为吸引购房者买房的一大因素。“仅凭这种广告宣传,购房者无法得到房子降价后的补偿。除非在合同中有明确条款要求,或是与开发商签订了保值增值的协议。”范作民说,开发商目前这种宣传也很难构成价格欺诈,所以买房前,购房者一定要有自己的判断,做好承担房价下降的风险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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