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楼市差别化限购、房贷政策的建议
文/同策咨询研究中心总监 张宏伟
1月18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局长李俊夫透露:今年的房地产调控思路已上报市政府,包括研究差别化“限购”措施的可行性。
龙年春节首个工作日,上海市副市长沈骏到市房管局调研,落实今年楼市调控工作思路:2012年上海市房管局将继续严格执行国家和上海的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重点是执行好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房产税的征收和住房限售政策。
各地正在研究适当调整新建住房购买的行政调控手段,如针对住房交易的区域性、人群结构、套型结构特点,进行差别化“限购”措施的可行性等。那么,对于差别化“限购”、信贷措施如何进行?应该以什么样的标准进行差别化的限购及信贷政策?同策咨询研究中心张宏伟认为,应该以以下三个基本标准为依据:
第一、调控的常态化及政策的灵活性、动态性、持续性与有针对性,尤其是针对自住需求的首套购房者,应该出台一些措施让他们优先购房,或在税费上给予一定的优惠。
第二、差别化限购、限贷措施要综合平衡政府财税收入与市场平稳运行的关系,不应照搬一线城市“一刀切”的措施,“一刀切”整体市场全部限购事实证明会误伤自住刚性需求购房者,也不利于高端市场的发展。总体上应该具体灵活的制定当地的“限购”政策,也要适合当地经济发展的情况。
第三、防止差别化限购、信贷政策执行过程中过度放松,导致市场价格再度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