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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委评估房产税执行效果 今年或扩大试点范围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2.01.15 来源:经济观察报 作者: 周亚霖

  不会全线铺开

  虽然试点城市会扩大,但接近住建部的两位人士都表示今年不会全线铺开。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所长高培勇在接受经济参考报采访时,曾公开表示:改革试点有进展,但仍面临着相当的困难,其所积累的经验,尚未达到向全国推广的时候。据记者了解,高培勇是国家房产税政策修订与执行的重要参与者,他参与的课题是“十二五”地方税制综合改革研究,其中包括房产税。

  高培勇在接受经济参考报采访时称:“我国房产税改革试点的真正难点,始终锁定于能否对存量而非增量房征税。对存量房征收房产税,才是我们在房产税改革试点中面对的真正考验,才属于房产税改革试点中真正较劲的地方。问题是,这恰恰触动了我国现实税收征管机制的‘软肋’。”

  高培勇认为,我国现实税收征管机制除了少许的例外,基本上只适于征收间接税,而不适于征收直接税;基本上只能征以现金流为前提的税,而不能征存量环节的税。而适用于存量房的房产税要对房产所有人征收,必须直接面对自然人纳税人,不能绕开自然人或通过法人纳税人间接征收。适用于存量房的房产税也总要以房地产的存量价值为基础征收,所以,必须面对存量税源的征管,不能仅局限于对流通中的交易予以征管。但是,这绝非易事,对存量房征税试点所挑战的,是整个中国的税收征管机制。房产税试点的目标和焦点,应当也必须瞄准于找到一种可对接存量住房且适用房产税通行规则的“可持续”和“可复制”的征管机制安排。

  也就是说,如何向个人征收房产税,在很多一线大城市会面临很复杂的情况。特别是在北京,就面临央产房的问题。如果向存量征收,只有考虑了央产房的要素才能兼顾公平。而从上海和重庆目前的征收来看,没有真正突破存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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