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安置房(限价商品住房)对接由于市政公用设施、基础设施、危旧房棚屋区改造、土地收储和重点项目建设的拆迁安置,在城市建设中必须予以解决。
规划期内,全市计划拆迁改造的政策性商品住房(包括限价商品住房)建设量为2023万平方米,其中中心城区建设1905万平方米,占全市政策性商品住房建设量的94%。
扩大二手商品房与新建商品房的成交比例
十二五期间,中心城区的常住人口将由2009年的275万人增加到2015年的315万人,人均居住水平将由31平方米增长到36平方米。规划期内共需住房4104万平方米。对于商品住房重点发展建设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增加住房有效供应,重点加快以90平方米左右为主、12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单套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内的住房总建筑面积必须达到新建住房总建筑面积70%以上。
积极发挥存量住房在全市住房供应体系中的重要作用,通过规范房产中介行为,完善二手房交易网上备案管理,加强二手房交易资金的监管等措施,进一步活跃二手房市场,扩大二手商品房与新建商品房的成交比例,使其达到1:1或者1:1.5。加快租赁市场的发展,进一步规范住房租赁行为。通过税收、金融优惠政策,鼓励机构经营租赁住房,完善相关住房租赁政策,鼓励居民出租和租赁住房,使十二五期间的住房租赁面积、承租户数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加大差别化信贷、税收的执行力度,支持居民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型住房需求。
实施商品住房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监管,采取跟踪、调查、掌握商品住房建设进度、上市时间、数量,督促开发企业开发建设上市销售,确保市场正常供应。加大市场销售监管,要加大销售现场和合同网上备案的监测力度,积极采取措施,规范商品住房销售行为。加大资金监管,严格土地出让金、商品房预售资金、二手房交易资金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