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审计署正在就2011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资金使用情况展开审计,2011年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财政投资约为1522亿元。
就在前不久,审计署发布了2012年度“1号公告”,其中直指2010年度保障房专项审计中发现的诸多问题。因此,审计署已经连续多年就保障性安居工程情况进行审计,并且会在2012年持续审计下去。
据审计署相关人士介绍,除了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改之外,审计署还就保障房调查中出现的诸多问题,进行了总结,并形成建议与住建部、国土部等相关部门一起探讨保障房相关制度的完善,从源头上杜绝保障房分配管理的问题。
分配管理问题突出
上述“1号公告”中指出,关于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称,违法违规租售的8654套廉租房,已清退收回8353套,占比96.5%等;闲置的4428套保障房中,3338套已经分配入住或列入分配计划,占比75.4%。
上述审计署相关人士介绍,违规使用和闲置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分别占总数的3.49%和1.65%。
而实际上,上述人士进一步表示,根据2011年底全国保障房的初步审查结果显示,上述比例可能还将更大。
除此之外,保障性住房资金审计中,报告指出,对于部分地方政府少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资金21.49亿元问题,已经补提11.19亿元,占比52%,而多申报和挪用的0.9亿元资金,已全部归还或调整安排用于廉租房建设。
对于补提资金数额较少,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表示,地方政府少提取的廉租房资金并非完全属于违法违规,一是经济发达城市的土地出让净收益基数较大,即使降低提取比例,也可以满足廉租房资金需求;另外,是部分城市没有对土地出让收益进行准确核算,致使资金少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