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在房价多年暴涨累积出的高房价的今天,不要说房价收入比4,就是要以房价收入比6的“合理水平”来作为调控的目标,显然也是不现实的。目前,中国大中城市的房价收入比平均在12-15左右(一些一线及重点城市甚至超过20)。
房价的合理回归,一方面是要激活被高房价所压抑的居民住房消费,解决市民的住房问题;另一方面,又要能保证“伤筋动骨”的房价大降,不会对房市及整个经济层面产生大的负面效应。
综合权衡,最现实并最有可能操作房价调控的“合理目标”,房价收入比应该设定在7-9之间(高出国际公认的合理水平50%以内)。而且后者这些“高位值”,应该还是全国城市的平均水平。一些房价高居不下的一二线热点城市,在实际操作中还可能允许有个别“突破”。据此测算,全国城市的房价,平均要下降四成以上,才能达到上述的房价回归的理想目标。房价下降四成,是否会对经济产生负面影响?众所周知,房价大跌,经济安全上影响最大的就是银行业。而时任银监会主席的刘明康曾在多个场合反复强调:银行业可承受房价下跌四成,风险总体可控。表明房价下降对经济影响有限。
当然,房价下降四成仅是理想目标,这个目标是不是调控的目标,能否实现这个目标,则要考虑多重因素,其中,最重要的因素便是调控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