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的合理与否,从来都是和各地居民的收入水平和经济发展相对而言的。1998年房改明确,城市居民只要拿出家庭4年的收入,就可以买得到一套60平米的住房。这也是最早的“中国特色的房价收入比”。
随着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落锤定音,“促进房价合理回归”已取代“抑制房价过快上涨”,成为2012年房地产调控的最核心的关键词。
在2011年的最后几天,农行抛出的一份报告宣称:房价合理回归意味着:一线城市房价应该下降10%-25%;二线城市的房价应下降5%-15%。根据这份报告来推测,2012年的楼市调控可以松绑了,因为众多一二线城市楼盘价格的降幅都已在三分之一以上。
但恰恰就是在楼市一片“降”声中,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坚持房地产调控政策不动摇,促进房价合理回归。显然,农行报告的说法与调控的预期并不吻合。那么房价究竟下降多少才是“合理水平”?
房价的合理与否,从来都是和各地居民的收入水平和经济发展相对而言的。房价收入比也是国际通用的衡量标准。世界银行和联合国人居中心认为,房价收入比在3-6之间为“合理”;一旦数值超过6,就属“房地产泡沫区”;而超过7时,更会被公认为“全球房价最难承受地区”。
有专家称:房价收入比从来不适用于中国的房市。此言大谬。早在1998年房改的“顶层设计”中,就对房价和“个人承受能力”进行了具体的规定,即:在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后,如果一个地区一套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注:当时的供房主体),它的平均价格与双职工家庭年平均工资之比在4倍以上,“可以对无房和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实行住房补贴”。也就是说,1998年房改明确,城市居民只要拿出家庭4年的收入,就可以买得到一套60平米的住房。这也是最早的“中国特色的房价收入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