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者最终并不一定能拿到房
然而,与当初许多热情高涨的参与者、支持者初衷相悖的是,根据现有政策,“合作建房”模式下的理想家苑最终获得的施工许可证,并不是以“个人合作建房”的名义,而是以普通商品房的开发程序报批的。为此,每个楼盘必须实行公开销售,当初参与集资买房的人,可能最后拿不到房子,而不得不转换身份为“投资者”。
而温州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温州日报》等媒体采访时公开表示,据2007年3月1日起实行的《温州市区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市区内的商品房实行网上销售, “理想家苑”也不例外。如此一来,房源将向社会公开销售,参与集资的200多名会员将作为“项目投资股东”,按投资比例分红。
对此,赵志强也坦言,尽管“合作建房”初衷是让更多原本买不起房的通过这一渠道拥有自己的“理想家园”,但在政策下,投资建房者最终未必能确保获得房子。他表示,目前,发起方已向参与合作建房的人员每人初步分配了房源,但最终结果,仍要与有关部门作进一步沟通。
如今,国内楼市面临“史上最严厉”的调控政策。赵智强笑称,这反而给合作建房创造了大举前进的机会。
“选中现在这个时机把合作建房推广到北京去,我们正是基于‘你进我退’的想法,现在房开公司面临市场低迷,不敢轻易拿地、做项目,对我们来说正是拿地、建房的好时机,像温州‘理想家苑’一样,我们当时拿这块地时,也正好遇上政策利好,许多开发商顾虑利润空间而不敢竞价拿地。”
“合作建房”成功关键是信任
赵智强对记者表示,之前许多人认为,合作建房之所以能在温州率先成功,是因为温州民间资金活跃,温州人“喜欢合作搞项目,出手又大方”。但真正原因并不在资金的观念上,而是在信任上。
“我经常在全国跑,发现合作集资建房在其他许多城市,大多停滞在‘拿地’这个环节,不是因为这些地方没有资金,还是一个合作问题;拿温州来说,我们能拿到地,除了政府没有给太多的压力,主要是我们凭借营销协会这个平台以及银行监管资金等措施,取得了会员的信任。”赵智强说。
据介绍,为了给出资会员们一颗“定心丸”,赵智强找到了当地的银行合作,将会员的集资资金都存入固定账户,由银行监管资金,保证专款专用。同时在协议中写明,每动一笔资金,都要营销协会、开发商、银行以及土地出让方四方盖章签字才行。
“之前我们有过几次拍地,会员集资了数千万元的土地保证金,一旦没有成功,就马上将钱退回给各人;就这样通过一系列资金安全监管措施,在会员中间逐步建立了信任感。”赵志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