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一价
今年3月,国家发改委出台《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后被业内解读为“一房一价”规定,很快上海物价部门也出台实施细则,规定从5月1日起,商品房销售必须明码标价。对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未执行“一房一价”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处以每套房5000元的罚款。构成价格欺诈的,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根据国家发改委“一房一价”的规定,开发商需要公开的资料包含预售许可证、土地性质、土地使用起止年限、套内面积、优惠折扣、每套商品房销售状态、楼号、楼层、房号、每平方米单价、每套销售总价、物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等超过30多项内容。
根据《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要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后,各地开发商可自行降价,但涨价必须重新申报。不过在实际执行的初期,一些开发商采取了“高报低开”的策略。
房产税
目前,本市房产税试点实行差别化税率,将“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作为界定税率标准,引导住房消费。即适用税率暂定为0.6%,但对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可暂减为0.4%。从10月1日起,重庆开始对主城区内符合要求存量独栋商品住宅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成为国内首个对存量住房开征个人住房房产税的城市。
【展望】
限购将继续执行
商品住宅限购政策已是板上钉钉的事了。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的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表示,在住房方面,上海将继续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调控政策,继续加大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继续执行住房限购政策,进一步巩固调控成果,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尽管业内普遍认为这个消息“不意外”。但是还是会给房地产市场带来一系列影响买卖双方观望将持续到明年年初、开发商高端产品加入降价阵营、新产品主要做“跑量”的小户型、中介花在一手房上的精力仍然大于二手房……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已“定调”
“并不意外”、“一点也不意外”。当记者就此消息采访开发商、中介及研究机构的学者时,得到最多的回答都是这几句。
在专家看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定调明年要坚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不动摇,促进房价合理回归。上海楼市限购政策2012年也将继续延期执行,在他们看来是对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楼市调控继续执行的明确回应。
而且随着年终临近,华南部分城市及海口已明确提出2012年限购政策将延期继续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