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000万元)的房地产开发销售、酒店业投资管理等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参加竞买申请方式及截止日期
申请人可于2011年12月29日至2012年元月16日(不含法定节假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期间,到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永泰县樟城镇县府路155号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大楼一层)获取出让文件。有意竞买的申请人,应于2012年元月4日至元月16日期间,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或护照)、竞买申请表、竞买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委托代理的,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有效证件)等材料,向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竞买申请。申请人的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12年元月16日16:30前汇至指定的账户。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元月16日下午17: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和时间及地点
本次出让采用挂牌方式,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时间为2012年元月5日至元月18日上午8:00时—12:00时,下午14:30—17:30期间(不含节假日,挂牌截止时间为2011年元月18日16:30时),竞价栏地点设在永泰县国土资源局一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挂牌时间截止时,若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