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模
等待主管部门意见
按照赵智强团队的计划,将征集一些有合作意向的出资人,根据大伙的意愿从两地块中择其一,然后找银行、开发商合作,“和开发商签一份委托协议,我们只提供土地和资金,跑手续、盖房子由他们去做”。至于征集多少人、建多大规模的房子、建多少套等,还要等待住建委等主管部门的意见。
据了解,住建部曾在2006年下发《关于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知》,提出建成的住房不得在经审核的供应对象之外销售。根据财新网等媒体报道,今年9月,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副部长宋春华建议保障房可考虑合作建房等形式。
针对合作建房的政策、法律问题,昨日,记者未能从北京市住建委等部门获得官方回应。
声音
合作建房操作比较困难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朱中一表示,合作建房、住房合作社等模式在德国等国家已有成功案例,但在我国还没有,主要是因为合作建房是很多人凑在一起,“万一有一部分人变卦了,如何进行下去困难重重”。
朱中一认为,出问题最可能是在拿地和日后办理房产证等环节,因为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拿地需要是一个独立的主体参加招拍挂,与国家签订出让合同等,而合作建房者如何成为一个主体存在操作上的困难。至于办理房产证等,在目前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下也比较困难。
曾在北京发起合作建房的于凌罡则认为,现在不具备合作建房的条件。他称,目前北京正在限购,来了一个人说他想参加合作建房,但他最后能不能买房、能不能办到房产证,已经不是他和发起人能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