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有多宗诈骗案发生
黑中介骗贷手段频出
事后,华夏银行广州分行将胡永华和担保公司告上了法庭。2011年9月29日,越秀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解除银行与胡永华之间签订的《个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由胡永华向银行偿还100多万元的贷款本金,担保公司免责。此外,在另一单官司中,原房东谢集文也将胡永华和中介李晓帆告上了法庭,已过户到胡永华名下的房产要归还谢集文。
“到现在,我全部都输光了,我还能怎么样。银行也清楚,我还不起这笔钱。” 胡永华试图与银行谈判,“前段时间,银行说让我拿回50万元首付还贷款,我说还了50万是不是其他不用还了。但银行没答复。”
网上曾有过中介找虚假购房人合谋骗取银行贷款的消息,胡永华的买房者身份受到质疑。他说,“我绝对没有和他们合伙,骗银行的钱是违法的。”
今年3月份,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在官网上发出《关于立案查处隆鑫公司涉嫌违规经营的公告》称,这家房产中介在促成房屋买卖过程中,在买房者取得新房产证后,未按约定通过按揭方式向卖方支付房款,而是把房产另行抵押融资。
胡永华说,他知道另有几名买房者也遇到了同样的情况。“在我住的小区里有一个陈姓买房者,他朋友用他的名字去买房,同一家中介代办,他签了一些空白的合同,中介拿了合同去办手续,后来银行把近140万元贷款打到了陈振华的账户上。”
阿玲称,她听说中介采取这种方法骗银行贷款,总金额已达2000多万元。目前,中介公司相关人员已被警方控制。
“黑中介”渗入银行业务
市民如何规避骗贷风险?
在某种程度上,银行与房产中介是利益共同体,银行需要中介拉房贷业务,中介也需要银行提供贷款给客户。林姓负责人说,时下有些银行与中介机构会合作——有中介把二手房贷的业务集中到一家银行办理,更有甚者,个别房产中介直接成为银行客户经理的助理。一些中介人员还去银行应聘,进入一线队伍。
办理二手房交易时,买卖双方出于对银行的信任,签署合同时往往不会太在意内容条款。在这种情况下,“黑中介”就有机可乘。
林姓负责人称,银行与中介的合作大部分是良性的。但今年由于限购导致房地产市场低迷,让“黑中介”有了骗贷的想法,银行也难以防范。“许多房产中介在倒闭之前捞一把。” 为规避风险,阿玲说制度已发生变化,“不管谁介绍都要看原件,多调查。”
那么市民呢?林姓负责人提醒,买房前一定要查册,了解原业主的真实情况。交易之后,归档期一过,马上办房屋抵押。房屋买卖双方一定不要全权委托中介去办理手续。
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永平建议,二手房屋买卖,卖家必须慎重与买家签订买卖合同,合同应注意约定余款要落实到位,若未能依时依约收到余款,约定卖家享有合同解除权并要求支付数额较高的违约金。买家向银行申请放贷时亦须谨慎签署相关文件,确保其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