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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悠买房者成“被告” 黑中介骗到百万贷款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1.12.16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 何涛 杨洋

  收入证明可造假

  有担保就可提前放款

  以胡永华的收入标准,应该不能从银行贷到100多万元。

  记者看到一份用于申请华夏银行广州分行贷款的《职业及收入证明》称,胡永华是“广州市旺佳贸易有限公司”拓展经理,月收入18000元,年收入21.6万元,并盖有该公司的公章。胡永华说,这是中介弄的假证明。

  该证明上有华夏银行广州分行客户经理填写的信息,注明调查其真实性的方式是“实地”,上面有银行客户经理的签名。

  今年2月28日,林姓负责人拿到银行提供的担保业务资料。他的公司主要从事银行房贷提前放款的担保业务,“很普遍,主要针对二手房交易。”

  根据有关规定,二手房按揭借款的操作流程是,房屋经评估后,银行对贷款资料进行审核,然后买卖双方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过户。在领取新房产证、办理他项权利抵押证明后,银行才发放贷款。

  “通常需要3个月左右。所有卖家都想尽快拿到房款,现在只要买卖双方已经办妥了过户变更,有担保公司担保并出具担保函,很多银行就提前放款。担保收费标准按担保金的1%。~1.5%。收取,期限通常在一两个月之间。”林姓负责人说。

  “在担保期间,万一房子因原业主被第三方起诉,交易房产被第三方查封,无法正常办理抵押,办不了他项权证,没有正常抵押,银行就要向买家或者我们追索。”

  直接伪造假房产证

  贷款打入第三者账户

  离奇的是,银行放款的100多万元房贷最终并没有打到卖房者谢集文的账上,而是打到了第三方陈振华的账上。

  胡永华说,“中介公司做了一本假的房产证,把谢集文的名字改成了陈振华,然后拿来一些空白合同要我签字。”

  “我们通过非官方渠道去查了前一手房东的档案,是谢集文。银行在审核资料时应该查清楚,但他们相信了中介提供的假房产证。”林姓负责人说。

  6月18日,林姓负责人获知该担保业务可能有麻烦。他说,6月29日查册发现该房6月27日已被查封。后来查明,因谢集文迟迟未收到尾款,就请律师追讨,并向法院申请查封。至此,该房产已无法抵押给银行,担保公司和银行都面临巨额财产损失的风险。

  担保公司存放在银行从事担保业务的200万元被冻结,“近期已经解冻了75万元,还有125万元没解冻。” 为弄清来龙去脉,林姓负责人自行展开了调查。他认为,“陈振华”是中介公司故意弄出来的,为了把钱转到其账上。银行没有审核交易的真实性,致使贷款未发放到真正的业主手上。

  但银行的客户经理阿玲说,“我们也是受害者。放款凭担保函,担保公司应该与我们一起审核,但是他们没去。该案我是按照规章制度来办的,审批部门也没有特别要求到房产局去查。” 她说该业务是同事李鹏转给她的,“他不是正式员工,做不了贷款。”事后才知道,李鹏是中介李晓帆的表哥。“没想到他居然会干这样的事。”目前李鹏已从银行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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