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注意的是,本次督察与此前不同的是,特别强调了各市县级要如实上报统计数据。而督察方式中,除了常规要求的听取各市自查情况的汇
报,查阅、审核资料之外,省保障房督察小组对市区新建保障房建设项目要实行逐栋楼检查、县级(城市郊区)项目随即抽查,开工统计也要严格遵循住建部要求的“三个标准”。
辽宁省住建厅保障处副处长陈勇介绍,省级的督察工作也已经初步完成,现正在进行数据的初步统计,不时将上交住建部。
发债建保障房
针对媒体曝光的地方保障房项目开工“掺水”、存在“挖坑即算开工”等情况,上述接近住建部的人士介绍,上述现象在摸底调研也予以体现,严格按照“三个标准”来核算地方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率。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某省住建厅人士坦言:“地方保障房建设压力很大,市区财政从来没有这么大量的保障房资金、土地、人力资源的准备,划拨土地将使地方政府让利一部分土地出让金,土地市场又不好,地方财政收入减少。”
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日前指出,为了确保保障房建设任务,中央将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拓宽保障房的融资渠道,并通过创新经营模式吸引社会资金进入保障房特别是公租房建设领域。此外,中央将研究通过债券等形式筹集保障房建设的资金问题。
陈国强表示,根据各地方筹集资金的方式来看,债券形式筹集保障建设资金的方法有两个:一个是地方政府发行地方债;一个是地方政府成立保障性住房投融资平台,发行企业债。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微博)表示,相比地方债,企业债的信用较低,保障房的盈利空间,利率很难保证,自发改委放行以来,发行效果不甚理想。
11月15日-11月25日,浙江省、广东省、上海市、深圳等四省市,自行发债共筹集229亿元地方债。其中上海地方债用于保障房建设的资金为21.2亿元,占比30%。
杨红旭表示,地方自行举债可以缓解保障房的资金困境,但透支未来的收入,将加大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
浙江大学土地管理系教授杨遴杰认为,地方政府债务偿还对土地出让收入的依赖性较大,上海、深圳等经济发达、财政雄厚的地区或许可以通过多种税收加以规避,但一旦扩大至对中西部城市,举债后,财政青黄不接,将急剧加大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