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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修改闲置土地处理办法 房企囤地空间遭挤压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1.11.08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对此,政府也往往自称有苦衷。一位地方国土厅负责人曾表示,对闲置土地的收回,是个严肃的法律问题,怎么收、收哪些地、“闲置”多长时间就收回、哪些钱应该没收、哪些钱应该退还给开发企业等,希望相关部委能及早出台一个规范性的文件,这样执行起来可能地方国土部门的腰杆会比较硬,同时也为了避免将来出现法律纠纷。

  上述权威人士透露,这次修改《办法》就是使之更加规范,更具可操作性,在闲置土地的认定、闲置责任如何确定、查处的流程上做出了更具体的规定,比如政府在查处过程中要告知企业等,企业也可以进行申诉等。

  他表示,比如开工标准,无论是闲置一年还是两年,都是以开工为起点计算时间,但社会上目前关于动工的标准有好几种,不同的部委也有不同的标准,此次修法就要确定一种标准,起码对土地是否“闲置”有个明确的判断标准,在实际执行中便于操作。

  根据国土部的调查统计,现存的现实房地产用地中,大约有一半是因为政府原因造成的。这一方面会导致地方政府在查处土地闲置时“徇私舞弊”,一方面也会让一些企业将土地闲置的原因推向政府,以逃避查处。

  对此,上述人士表示,是否是政府的原因需要各方提供“证据”,企业如果声称土地闲置是政府原因造成,那么就需要出具政府回应的意见,看看究竟是政府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导致土地闲置。

  此外,此次修法还考虑到了一些“不可抗拒客观原因”的因素,如一些重大的会议像“奥运会”、“世博会”之类,在此期间出现的一些土地闲置,往往很难说清是企业原因还是政府原因,这需要特殊事情特殊对待。

  “该办法的修改已经进入了最后论证阶段,一旦修改完善后就会上报国土部部长办公会,待通过后就可以经国土部发布施行。”上述人士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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