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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推土地供应租赁制
部分工业项目中先行试点,最长租期20年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政府获知,经营性用地单一的公开出让方式将逐步改革,一些生产经营周期较短的项目用地将逐步实行租赁制,此举旨在节约高效地利用土地。
据了解,我省计划先在加油站、工业仓储类项目和其他生产经营周期较短的项目中推行用地租赁制,采取“招拍挂”方式出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期限不超过20年。与以往“招拍挂方式”出让土地比,租赁的方式降低了企业的投入成本,企业可按期结算租金,不必一次性结算转让费用,也免去了办理土地证手续的环节。
我省下月起勘定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转发《福建省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全省计划从10月份开始,用一年多时间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按照计划,到2012年底前,将基本完成全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做到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全覆盖;此外,国土等部门还将对经依法审批、权属合法或符合有关规定但尚未登记的集体所有土地、宅基地、乡(镇)村企业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登记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