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永泰县人民政府批准,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葛岭镇葛岭村、塘前乡莒口村等1宗9个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详见附表)
》》永泰县2011年第6次公开挂牌出让宗地主要规划指标情况表
二、申请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出让宗地的竞得人必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在永泰县境内注册成立具备相应资质的开发建设企业(竞得人系永泰县境内已注册具备相应资质经营、开发建设企业除外)。
三、参加竞买申请方式及截止日期
申请人可于2011年10月8日至10月15日(含法定节假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期间,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永泰县樟城镇县府路155号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大楼一层)获取出让文件。有意竞买的申请人,应于2011年10月10日至10月15日期间,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护照、竞买申请表、竞买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委托代理的,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有效证件)等材料,向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竞买申请。申请人的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11年10月15日17:00前汇至指定的账户。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10月15日下午17: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和时间及地点
本次出让采用挂牌方式,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时间为10月17日上午8:00-11:30时至10月28日下午15:00-17:30时(含节假日,挂牌截止时间为10 月28日17:00时),竞价栏地点设在永泰县国土资源局一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