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房地产调控过程中,创造了若干个令人咂舌的现象和一系列匪夷所思的悖理。
一、一个产业被政府连续九年实行组合拳形式的政策调控,在共和国六十年的历史上,只有一个房地产业受到了如此的待遇,偏偏商品住宅房价越调越涨,弄得全国房价一片红。
二、都说中国的房价高得离谱,都说中国人买不起商品住宅,甚至一批省部级的高官也跟着说“我也买不起房”。但是,中国城镇创造了在世界范围内都非常高的私人产权住宅的拥有率(90%左右)。每年七、八亿平方米的商品住宅都能销掉,而且买的还是期房。
三、有这么一批80后的人,诉说“夹心层很受伤”,“房奴”,“不吃不喝要三十年才能买一套房”,“买房绑架了老少三代”,“年轻人逃离北上广”,现实情况是,凡是买了房的人,又吃又喝又住房,滋滋润润过日子。倒是相信房价会跌的那批人,自己不买房,又急又跳又骂娘。
四、中山先生一百年前讲“民生”,现在新时期的共产党人依然高举“民生”的大旗,在众多领域积极推行民生、民心工程。如果低头仔细盘算一下,三十年改革开放,覆盖面最广、对老百姓最实惠,也是最有效的民生工程,竟是“商品住宅”。商品住宅给城镇居民家庭带来的财产财富,远远超过该家庭工资、奖金、津贴、养老、医保、教育等价值总和。
五、舆论一片:中国的土地、房屋根本不值那个价,房地产市场是一个充满泡沫和投机的市场。既然中国的土地和房屋不值钱,还存在泡沫,岂不现在正好趁机把一个泡沫价的房地产大量卖给境外人和外国人?让我们也干一件利国利民的事情,将他们狠狠地套牢,而且还告诉他们,房屋还在中国的国土上,你搬不走;五十年七十年后,还可以可持续性的再卖一次土地使用权,童叟无欺。但我们的政策现在偏偏限外,中国人钱多的不需要外资流入吗?
六、人民币是国家发行的法定货币,但老百姓不能随便拿人民币买商品住房。政府对合法收入用于住房投资需求不仅不给予政策和法律保护,还要进行遏制。商品住房不能随便买卖,那么为什么不干脆取消住宅的商品前置属性,回归产品和保障房。合法合规的商品就是给国民用国家发行货币购买的,这个权利不应该轻易被取消。没有一个地方政府内心是主动愿意实施限购政策的,这是现实。
七、一再宣传“中国老百姓要放弃商品住宅涨价的预期”,要“理性消费”。货币量客观的超发,流动性客观的过剩,CPI 客观的上涨,凭什么要老百姓放弃主观的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