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有无“可转委托权”
东方人家权证部一位姓沈的经纪人告诉记者,在委托中,如果还没有拿到产权证的房产委托,委托内容大多是委托办理收房等事宜,没有拿到产权证的房产不能委托办理买卖过户等事宜,所以凡是委托办理买卖过户的房产必须有产权证。
转委托还特别应该注意,业主在第一次委托中,要注意查看委托书上有没有明确被委托人有“可转委托权”,如果有,被委托人才有权利将委托转给第三人。所以,龙小姐首先要确定李梅在委托王先生代办过户的委托书上有没有明确“可转委托权”。
同时,还要注意看查转委托房产的产权证有没有共有人,委托书上的委托人是不是包含了共有人?委托是不是唯一委托?业主委托了几个人代办买卖过户事宜?是其中任何一人都可以代办,还是必须被委托人共同到场才能办理等等,这些都是龙小姐应该注意的问题。
委托买卖风险很大
委托,本来就有一定的风险,转委托中间涉及的细节问题更多,产生风险和纠纷的可能性也就更大。伊诚权证部一位姓王的权证人员告诉记者,受委托人不能是交易后的产权人,也就是说,无论是委托,还是转委托,被委托的人和交易后办理登记的产权证人不能是同一人。
据了解,有不少购房者为了避免缴纳5年营业税,把买到的房子从房东那儿直接公证到自己朋友或亲人的名下,想等5年期满后再过户成自己的名字,但今年3月份限购令一出,通过委托公证还没办理过户的不少人被限购,营业税没有省到,反而把自己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
因为没有过户,所以房产始终是属于产权人,政策的突变是一个风险,另外,如果产权人涉及债务问题,其房产在房管局查不到交易记录,该房产仍属于债务人,很有可能被抵押,这些都是不可预计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