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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给房产加名 不同的加名方式费用差距大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1.08.24 来源:海峡都市报 作者: 杨永敏

  买方若为购买首套房,需要缴纳费用:契税:30万元×15%=4500元;权属变更登记费:固定收取85元;交易手续费,100平方米×3元/平方米=300元。

  双方交易费用共计:24985元。

  如果房产属于非普通住宅,所缴的费用更高。以一套150平方米,未满5年,指导价6000元/平方米的房产为例,该房产总价90万元,而转让50%份额房产,转让部分房产房价为45万元。

  卖方需要缴纳费用:个人所得税:45万×1.5%=6750元;营业税及附加:45万×5.6%=25200元;交易手续费,150平方米×3元/平方米=450元。

  买方需要缴纳的费用:契税:45万×3%=13500元;权属变更登记费:固定收取85元;交易手续费,150平方米×3元/平方米=450元。

  双方交易费用共计:46435元。

  李经理介绍,如果房产属于已满5年的房产,则营业税不按原值征收,而按照增值部分的5.6%征收,可缴纳得少点。

  办“赠与加名”按20%征收个税

  “婚前加名,按房产买卖交易来做更合算,做赠与费用比较高”,昨日,记者从福州市房地产登记交易中心咨询了解到,加名未做份额约定,认同该房产为双方共同房产,就按照转让50%的房产份额交易。

  据介绍,如果“加名”做的是赠与手续,那么非直系亲属赠与,不仅契税、交易手续费、印花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按照买卖征收,而且个人所得税统一按照20%的来征收。也就是一套60万元房产,赠与50%,就是赠与30万元 分房部产,那么需要缴纳6万元个人所得税;总价90万元房产赠与一半,需要缴纳9万元个人所得税。“加名字,不就图个心安嘛”,福州的欧先生表示,为了节省税费,可以把交易或者是赠与的份额减少,自然税费就少了。

  对此,记者在房地产登记交易中心咨询了解到,赠与将在房产证的“附记栏”上体现双方的房产份额。“万一婚姻出现问题,房产分割的时候,同样涉及到双方的房产份额问题”。

  只约定不加名 不用花钱

  “婚前现在花数万‘加名’,万一两人最终没登记成,这50%的房产份额怎么办?”一位市民在接受采访时,疑惑地问道。在法律上加名了,对方自然享有一半产权,即使万一结不成婚,对方愿意归还一半产权,他还得把一半房产再买回来,这手续费又要花一次,而万一闹矛盾不归还产权,双方更扯不清楚了。

  对此,福建合伦律师事务所郑珍清表示,婚前加名费用高,可考虑双方签署约定,婚前产权归一方所有的某套房产,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协议,该房产两人婚后归属婚后共同财产,可规避上述问题的出现。

  郑珍清律师表示,这约定由双方共同签署,具有法律效力,即使房产被产权方私下处置,另外一方也可凭借《约定》,要求享有处置该房产的共同收益。当然,郑珍清律师表示,如果产权方恶意串通买方,低价成交房产,另一方恐怕会承受一定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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