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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新解 是否在房产证上“加名”引发热议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1.08.23 来源:海峡都市报

【案例】
为享首套优惠婚房不加名

     近日,向本报咨询房产“加名”问题的人也不少。

     福州的高小姐原有一套小户型,去年底,准备结婚时她和男朋友商量,双方再合买一套面积大点的婚房。而按照当时福州的房产政策,房产证若体现高小姐的名字,新买的房子就属于二套房,首付需要五成,且利率还将上浮。“当时男朋友名下没有房产,如果房产证只体现他一个人的名字,就可以享受首套房首付三成、利率适当优惠的政策”,高小姐告诉记者,考虑到二套房首付款的压力、首套房利率的优惠,虽然他们夫妻双方共同出资首付,但是他们仍决定在领结婚证前购买房子,并且署的是男方的名字。“我想了解下,这个房产证如何加名字?”高小姐说,婚后,他们夫妻就商量着怎么“加名”,是否需要把贷款全部都还清了才可以做?

嫌麻烦,共同首付未署名

     “买房的时候,听说署两个人的名字办理公积金的时候手续更为繁琐,因此,就没加名字”,福州的李小姐告诉记者,当年大学毕业没多久,买房时双方家里帮忙出的首付,但是当年就是怕麻烦,房产证上就署她老公一个人的名字。“是婚前买的房子,现在房贷都还清了,就不知道怎么加名,是否需要缴纳比较高的税费?”李小姐说。

     而近日,在向本报咨询的人群中,有一些需要加名的房产还是婚后房产。“虽然婚后房产在涉及房产分割的时候,仍以共同财产分割,但是还是想加个名字,图个心安。”一位咨询者和记者说。

     而据福建省决策资源市场研究有限公司近期发布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开始实施后,超过80%的受访者表示将调整自己的购房计划,影响主要体现在两方面:55.13%的受访者表示,新司法解释出台后,会尽量避免只由婚姻中的一方出资买房; 29.16%的受访者而表示,会尽量在婚前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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