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近两年,房地产调控以空前未有的力度,从各个层面予以强力抑制,房价不涨了,但也没怎么降,而作为硬币另一面的保障房,却也是羞答答、半遮面,始终浮在空中落不了地。
为什么会这样?如果谈具体原因会有千百条,但是当我们把视线拉远一些,就会发现,房地产似乎在一直左矛右盾的语境中前行,以笔者作为房地产从业人士的经验而谈,与“元规则”、“明规则”相比,地产“潜规则”才是推高房价的祸因。
系统研究中国历史“潜规则”的吴思先生曾这样论述:“在仔细揣摩了一些历史人物和事件之后,我发现支配这个集团行为的东西,经常与他们宣称遵循的那些原则相去甚远。例如仁义道德,忠君爱民,清正廉明等等。真正支配这个集团行为的东西,在更大的程度上是非常现实的利害计算。这种利害计算的结果和趋利避害的抉择,这种结果和抉择的反复出现和长期稳定性,分明构成了一套潜在的规矩,形成了许多本集团内部和各集团之间在打交道的时候长期遵循的潜规则。这是一些未必成文却很有约束力的规矩。我找不到合适的名词,姑且称之为潜规则。”
可怕的是,在中国房地产的背后有许多令人难以置信的“潜规则”。也同样有这些“未必成文却很有约束力的规矩”,一方面众多利益集团利用这些“潜规则”从中渔利,另一方面普通的购房人在“潜规则”面前尽管无辜,却也无奈,只能“变遵循”。
例如:在商品房预售制度下,一些开发商以近乎空手套白狼的方式获得资金,拿购房者的钱来做自己的开发资金。一些中介和购房者合谋签定“阴阳合同”……
从高价拿地拖延入市,一些“地王”不开发,而是选择修改规划,调整容积率;从铺天盖地、眼花缭乱的楼盘广告,到一些开发商在楼盘封顶后,见市场行情转好,价格持续上涨,就故意制造“楼盘还未达到预售条件”的假象,捂盘惜售。
一些开发商和建筑商互相勾结,有预谋、有目的、有步骤地通过先与承建方编造虚假合同,再让承建方多开建安发票的手段,人为地提高造价,增大建安成本,以少缴所得税,规避土地增值税。
一段时间以来,地方政府存在着片面追求GDP速度的误区,有的地方政府越来越变得像一个经济组织,纷纷争当市场经济的“运动员”而不是“裁判员”。在一些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心中,自己就是CEO,就是要当资本运作和市场经营的高手,开展工作都是用“老板”的思维,动辄就算“投资、回报、产出”的账,当然,能算投入产出比的已经是好干部了。一些干部只投入不考虑产出,结果是“官升一级,欠债一屁股”。
一些地方政府为规避土地监管和金融监管而和中央部门玩“猫捉老鼠”的游戏时有发生,一些地区政府出现了“廉租房”空转,套取和挪用中央保障性住房建设补贴资金的丑闻不断被爆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