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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承诺可读名校遭变卦律师提醒广告无拘束力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1.06.26 来源:搜狐焦点

  雨花区教育局: 《复函》没错

  6月22日,记者就此来到了长沙市雨花区教育局,该局基建规划科的李科长接受了记者的采访。李科长认为,雨花区教育局发出的《复函》是没错的,今年的学区调整也没有错。他介绍,枫树山小学大桥校区并非“星城映象”楼盘的配套小学。去年7月份,“星城映象”要求去枫树山小学大桥校区就读,“当时那里有学位”。于是教育局做了《复函》这个决定,同意了该楼盘的申请。但现在,枫树山小学大桥校区配套学校本学区的学生爆满。因此,雨花区教育局将“星城映象”的小学生划分到了黎托小学就读。

  李科长说:“同意不同意(楼盘的申请),不代表那个学校就是那个楼盘的了。原则上是相对就近。划分也可以就情况的变化进行调整,这个是原则。”李科长表示,优质教育资源学位紧张的问题,是伴随着城市化进程带来的。“星城映象”业主反映的问题,开发商与教育局正在衔接,开学前会有一个最后的答复。

  律师提醒将承诺内容写入协议中

  其实,黄先生的遭遇并非个案。长沙富兴嘉城的业主谭女士也遇到了类似的问题。谭女士介绍,该楼盘开盘第一天,谭女士就被开发商“入读青园小学、明德中学”的广告所吸引,购买了该楼盘的房子。然而今年4月份,谭女士才得知,孩子不符合入读青园小学的条件,“开发商说名额满了。”如今,开发商已经将原来的广告牌撤下,换上了“双核中心、地铁物业”的新广告语。

  “业主子女优先入读——名校”、“读书不用过马路,买房就是买未来”——针对开发商形形色色的“买房读名校”广告,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叶翔锋律师说,商品房开发商进行的广告宣传,诸如对楼盘的风格、优势地理条件(包括“买房读名校”),以及楼盘绿化环境和性价比等等,以此吸引客户去洽谈购买,其属性实为民事活动中的要约邀请,此要约邀请并非《合同法》上的“承诺”,因此不具有拘束力;至于开发商公示教育局的红头文件,其实质也只是为了支持其广告宣传的一个道具,也不是合同约定的一部分,在此前提下,是很难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的。

  叶翔锋律师建议购房者,如果开发商在售房时承诺“买房读名校”,建议购房人在订立购房合同时强烈要求与开发商订立补充协议,并将此“买房读名校”的承诺内容条款写入补充协议中,在购房人小孩不能就读该名校时,则可依约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业内人士指出,现在,有些楼盘为了广告效应,将附近所有学校统统写入自己的楼书中来,有的学校甚至和楼盘不是一个区,也宣称自己为学区房。购房者面对“买房读名校”需谨慎。

  房产法律援助联盟召集令

  连日来,本报热线不断接到读者来电,反映在购房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为了给在购房过程中合法权益受侵害的购房人,提供法律援助和舆论支持,共同促进湖南房地产行业的公平、公正、公开。《法制周报》即日起成立房产法律援助联盟。欢迎广大法律专家、维权人士、志愿者、业内人士、广大业主等参加,本报将由专线记者和专业律师为读者提供最及时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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