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其它事项
1、本次拍卖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2、宗地出让价款包括宗地拆迁补偿安置、场地清理等前期开发费用,以及三金(国有土地收益金、工业用地成本调节金、农业土地开发金)和出让业务费等政府其它土地收益。不含宗地拍卖佣金、土地出让契税,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建设主管部门的审批、审核费用和消防、人防、环保等其他部门规费以及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税。
出让宗地为现状土地,地面杆线以及若有不可预见的地下埋藏物需要迁移的,由竞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3、本次拍卖出让地块设定保留价。
4、本次公开出让宗地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本次公告与出让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出让文件为准。
六、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县府路155号(县国土局办公大楼一层)
联 系 人:陈 术 汪苏华
联系电话:0591—24857851
开户单位: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工商行永泰县支行
帐 号:1402 0801 2900 8888 805
永泰县国土资源局
二○一一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