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期限至2020年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下称2004年版总体规划)施行仅六年,就要寿终正寝了。
上个月召开的“北京市人口与产业发展规律及规划对策问题研究”专家研讨会上,北京市规划委员会主任黄艳透露,2013年北京市将重新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一时引来各方议论。
“欧洲一些国家的城市规划几十年甚至几百年不变”,当地一家媒体发表评论,“而国内的城市往往是一届领导一个规划,城市规划跟着开发走,丝毫不见规划的法律严肃性和战略前瞻性。”
而在规划部门看来,对城市总体规划十年一大修,五年一小修,仍是“一项常规工作”。“总体规划到2020年实现的两大最主要指标——人口总量和人均GDP已经突破,所以这将是一次大修编。”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有关负责人作出解释。
这次“大修编”的对象——2004年版总体规划,在2005年1月经国务院第77次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时,被评价为“突出了首都发展的战略性、前瞻性,抓住了若干重大问题,形成的总体规划比较成熟,符合北京市的实际情况和发展要求”。
但它终未逃脱前两版总体规划的“宿命”,再度沦为“短命规划”,也使北京的总体规划修编,成为十年上演一次的“样板戏”。
重修规划的理由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披露的信息称,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北京市常住人口为1961.2万人,提前十年突破了总体规划提出的2020年常住人口总量控制在1800万人的目标;总体规划提出的2020年人均GDP突破一万美元的目标,2009年已经达到。
对总体规划修编具有决定性影响的建设用地规模是否已被突破,规划委员会并未提及。
一般而言,规划期限的人口规模和人均GDP指标被突破,不会直接导致规划重修,因为在建设用地尚有节余的情况下,能够承载更多的人口与GDP规模,实乃高质量城市化的表现。
只有建设用地规模被突破,才构成重修总体规划的理由,因为城市总体规划的核心任务是引导城市建设布局和调整土地利用,建设用地一旦告罄,规划便失去意义。
北京1983年版总体规划和1993年版总体规划之所以“短命”,就在于建设用地规模——而不只是人口规模——被迅速突破。
过去三十年间,十年重修一次总体规划,不是北京独有之现象,它乃是中国城市化的“特色”,并相伴中央与地方的博弈——地不够用了,卖完了,地方政府就会通过总体规划修编,从中央政府严格控制的“地根”里,获取新的建设用地指标。
根据国务院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布的《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规划人口与用地指标有着对应关系,规划人口越多,用地指标越多。于是,做大人口规模成为地方政府修编规划时倾力而为之事。
1990年代总体规划修编中,出现这等怪事——至规划期限2010年,各城市人口规模相加,竟达20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