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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明码标价 二手房中介执行不力同样受罚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1.06.02 来源:经济观点报

  一般二手房中介费为房屋成交价格的3%~5%。由于受限购令等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中介的成交量也大幅萎缩,如果按照未明码标价每套房罚款5000元的标准,这无疑是他们难以承受的。

  继北京、天津、宁夏之后,河南省于5月18日也出台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楼市的执行情况再次引起了公众的关注。

  与最初执行“楼市明码标价”受阻不同,如今新建商品房的售楼部中基本都已张贴了销售价格表。但是,记者发现目前的二手房市场依然“纹丝不动”,甚至依然认为事不关己。

  不是“主角”?

  3月16日,国家发改委为切实加强房地产市场价格监管,着力解决商品房销售中存在的标价混乱、信息不透明、价格欺诈等问题,制定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以下简称《明码标价规定》)。其中,针对销售二手房的中介服务机构,只有“参照本规定执行”7个字。

  在国家层面的《明码标价规定》执行首日,多数开发商尚且不“感冒”,更何况认为此规定丝毫不能操作的中介机构?执行难让“楼市明码标价”遇冷。

  《明码标价规定》指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于是,5月27日河南省发改委正式公布了《河南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但是,《细则》中对于中介服务机构销售二手房依然只是“参照本细则执行”7个字。

  记者在经五路、经七路、黄河路等路段走访,发现没有一家中介机构按政府的要求张贴全部房源的价格及销售信息。问及为何不执行,他们多言“不知道”,并认为自己在玻璃墙等处张贴的部分房源就属于“明码标价”,且认为一直在执行。

  不难察觉,中介机构认为自己不是“主角”,对政府要求的明码标价的具体形式并不明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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