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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定价二手房难“一房一价”价格议定难约束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1.05.24 来源:羊城晚报

  在番禺丽江花园被问及6月1日即将实施的“一房一价”该如何应对?业务经纪也很犯愁———二手房不是一手房,价格弹性本来就很大。而且,“谈价格”本身就是买卖二手房的必经步骤。比如业主挂牌100万元,然后引来多组看房客户,他觉得市场行情不错,于是撤牌,然后再重新挂牌105万元。所以,对中介而言,二手房的“一房一价”就是把业主的挂牌价如实公开出来,并与登记在“网上房地产”的备案价格一致,这样也等于让二手房价构成透明化。

  购房者王小姐则认为,二手房交易本来就是买卖双方博弈的过程。如果二手房明码标价也学习一手房标出实际成交价,购房者买房前查询所买小区相同房源的实际成交价格,心里有谱,也就不会跟着业主的心理价忽高忽低。

  一手房单价或提前网上公开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人士表示,广州楼盘早已执行“一房一价”,禁用“多少元起”、“均价多少元”等模糊标价。据了解,在2007年广州市就曾出台规定表示,房地产经营者提供房屋买卖、有偿转让、租赁和服务,必须实行明码标价,应采用价目表(册)或价目牌的方式,在经营场所或收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开标示价格和服务收费标准。经营者销售商品房应当在商品房销售24小时之前,对许可纳入当期交易的所有商品房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商品房项目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及收费标准都在明码标价的范围内。

  据透露,目前广州市除了要求开发商在销售现场明码标价,还拟研究落实在网上提前公开一手房的每套价格。

  中介业内人士并不看好新规

  最大障碍:价格议定难以约束

  若二手房销售也实行明码标价,必然会减少原本很多因为业主跳价而成交“流产”的案子,成交也会方便很多。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业内人士并不看好新规:要求中介公司一房一标价而且不涨价卖楼的做法难以具备操作性。

  业主变报价,怎么管?

  “若按‘一房一价’的要求,二手房不得在标价之外加收任何未标明的费用,这在执行上相当有难度。”中介行业资深人士表示,二手房的成交价由买卖双方议定。经过讨价还价,成交价格必然与挂牌价格不同。而且,业主挂牌时也可以根据市场和自身状况改变报价。一手房有预售备案制度,“一房一价”公示后,开发商很难变更房价;但二手房的定价权在业主手中,《规定》对交易价格的涨跌没有约束力。

  有房地产中介业内人士更是坦言,即使全都挂牌备案受监管,业主也可能在出售前变价,中介无权限制。若要严格对二手房执行“一房一价”,挂牌价格要执行“成交价”,而非“挂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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