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颁布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和北京市发改委发布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已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相比国家发改委的要求,北京的要求更加严格,也明确了标价牌和价格手册分别需要明示的内容。为确保两个规定得到有效执行,国家发改委会同北京市发改委日前组成10个检查组,对北京市30多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楼盘明码标价执行情况进行了调查和检查。其结果显示,北京市万维润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的“金融世家华苑”项目、北京市华贸奥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的“华贸城”项目,北京中海豪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的“中海九号公馆”等11个项目均未符合“一房一价”规定。
执行情况不乐观
实际上,早在几年前,一房一价的政策就已经在部分城市开始执行。2007年,南京市就开始实行一房一价的售楼政策,这个做法一度引发全国关注。然而,事情的进展并未像预定方向发展,开发商想出了各种方法来规避政策,比如在精装修上动脑筋,将原本只值每平方米1000元的精装修拉高至3000元。仅仅一年之后,一房一价的政策就在南京退出。
2010年4月,住建部也曾下发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并严格按照预售方案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之后,北京、杭州、苏州、济南等城市相继出台具体方案。上海市也在去年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房地产企业应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一房一价对外销售,销售价格超出申报价格的,应当再次报房管部门备案。然而,这些城市政策执行的效果,似乎并不理想。在上海、北京、杭州等城市,尽管有着一房一价的政策限制,但在各个售楼处,消费者依然难以看到每一套商品房的具体价格信息。
据《中国联合商报》记者的信息采集,在全国许多城市,开发商要么没有执行明码标价制度,要么弄虚作假、偷梁换柱。在郑州,一家售楼中心以房源不多、可以给购房者单独报价为名拒绝了明码标价;在广州,有开发商将朝向较差、价格相对不高的房子进行了明码标价,其他的则没有公示,且将毛坯房与装修房混为一谈,遮人耳目。在济南,有两家未公示价目表的楼盘,其中一家称房源所剩无几,没必要标了。合肥不少售楼处张贴的价格公示上,房屋备案价格都普遍高于实际销售价格……
其实,对开发商来说,价格信息一直是商品房销售的关键所在,一个楼盘最终能盈利多少,全靠销售过程中价格的不断调整。所以很多房地产开发商会先以高价申报,给自己操纵房价留有一定的空间;在售房过程中,简单地标出房号、单价和总价,而对水电费等配套设施,物业管理费用、介绍项目详细情况等写的模棱两可,敷衍了事,等具体的销售过程中再把各项费用加进去,给消费者的仍是“一本糊涂账”。有些开发商甚至以“优惠打折”为幌子,收取项目定金,这严重违背了政府的规定。